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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过了海关,通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发生的故事场景都在美国,三天两头就有各种外星人入侵啦,什么变种人搞事情啊,什么异界生物降临啊等等等,是个正儿八经的是非之地。

所以啊,说到底,钱松还是瞧热闹来了。

如果不来,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吗?

就像是去电影院,大家都是奔着看电影去的,没人会花钱买票了结果不进去,反而在电影院门口数地上的蚂蚁玩儿吧?

钱松现在的位置是纽约中央公园公园附近,这座公园免费进入,钱松摸了摸自己的小挎包,信步走了进去。

在公园里漫步,体会着都市大公园与非洲大草原的迥异夜景,钱松一边欣赏,一边轻声歌唱:

“我有一个~美丽滴愿望,要把自己播种在地上~

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会结出许多的好儿郎~

一颗送给南极,一颗送给北冰洋,一颗挂在冬天,一颗挂在晚上。

到那个时候,世界每一个角落,都会变成我钱松的海洋~”

就这样,钱松把手伸进挎包里,掏出一把从本体上撸下来的芽苗头子,一边走,一边撒在公园的草地里。

现在大约是本地时间晚上10点左右,公园里没什么人,钱松的播种行为并没有人发现。

这是钱松计划好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播种一些希望。

作为一个曾经吃紫薯噎死的人,钱松可以算相当惜命了。

老话说得好,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为了防止这副身躯因为什么搞笑的原因挂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多多备份啦。

虽然钱松现在这副分身并不是普通人类能够伤害得了的,可谁让这里是漫威世界呢?

所以说,这些紫薯精的芽苗播撒出去后,在地下生长着的紫薯,每一颗都是钱松的备份身体。

和金刚狼那种纯粹的超速再生型的不死之身不同,钱松觉得自己这种植物型的不死之身,更高等一些。

又逛了一会儿,钱松就觉得无聊了,这里毕竟只是人造公园,不是野外,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这个点了,公园里一片寂静。

就在这时,钱松前方岔道上,鬼鬼祟祟走来6个人,其中两个人推着超市里很常见的那种推车,剩下4人两前两后,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两个推车里各装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袋子上印着某种钱松不认识的logo。

“嘿,乔治,为什么我们不从大路走,非要从这公园里穿过去?”其中一个黑人青年似乎是在抱怨。

“闭嘴!两天前我就让你准备好车,结果你这家伙居然开着偷来的皮卡过来?你真以为街上的监控摄像头都是假的?”高大的白人怒斥道。

“呃,先别说了乔治,我想拉屎……啊!你瞧,那边有个人!”

钱松被人围住了,为首的白人脸色很不好看。

这白人名叫乔治,是纽约很常见的帮派分子小头目,他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那两袋东西从曼哈顿的码头运到布鲁克林区。

上头说了,这两袋东西比他们6个人的命加起来都值钱,所以乔治一直很小心谨慎,连那个坑爹手下准备的皮卡都没用。

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趁天黑从这中央公园里穿过去,谁知道会碰到一个散步的美邦快递员呢?

是的,钱松此刻的穿着,就是依照美邦快递的制服样式变化的。

乔治对怎么处置这个“快递员”很头疼,作为一个帮派成员,他的字典里当然没有“仁慈”这两个字,上头说了让他们一路严格保密,说不得就要让钱松永远闭嘴了。

可是这里并不是什么废弃工厂之类的无人区,万一这家伙待会儿大喊大叫,引来警察,可就完蛋了。

钱松饶有兴致地看着周围的6个人,他们每人的脖子上都有相同的纹身,也许是帮派标识什么的。

6人中,有两个白人,三个黑人,还有一个亚裔,都长得挺壮实的。

头目乔治是个行事果断的人,不再墨迹,他站在钱松的视线死角,瞅准时机,拿着电击器直接插向钱松的脖子。

这帮人平时没少干坏事儿,配合的默契还是有的,那边老大一动手,黑人小弟就挥舞着拳头佯攻钱松,吸引他的注意力,以便让老大一击命中。

钱松一动也不动,黑人的拳头在距离他脸颊10公分的地方停下了,他害怕待会儿电流通过这个“快递员”的脸传到他身上。

乔治的电击器快狠准地打在了钱松的脖子上,湛蓝色的电流从电击器上涌入了钱松的体内。

钱松眯着眼睛,细细感觉着,他之所以不避让,只是想试一试这分身的强度而已。

结果能让普通人瞬间晕厥的强电流,对钱松没什么作用。

他毕竟是紫薯精,没有血肉之躯,这点电流量,无法对他这个植物精怪造成任何伤害。

“你应该电我的头。”紫薯精说出了灭霸的名言,右手捏住了乔治的手腕,微微用力,对方的手腕就脱臼了,手指不知觉地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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