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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遍播放这首曲子。

歌词是什么来着。

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阿季和水果店的老板关系很不错,阿季去买的话老板会给他抹走零头,并往他的塑料袋里放最红最大的苹果。阿季总拿这个和我炫耀,然后亲我一个带着果肉香的吻。

但还是坏掉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东西不会过期,苹果有保质期,午餐罐头会变臭,爱意当然也会,更何况对我们彼此而言它本身就是一道伪命题。

我默默跟着哼唱,直到歌曲尽头,我听到董琳冷淡的声音。

“这也是季鸣的意思,他希望你能收下。”

那天之后,我开始思考如果将支票的数额兑换成现金会有多少。

能填满那个帆布包吗?会多的溢出来。

我会拥有很多苹果,坏掉了也没关系,再也不用削去坏的部分去拣好的吃。

我妈活着的时候,某天突发奇想嚷嚷着要去北欧的一个国家看看。

一辈子活在农村的女人,孩童,青春,中年,浑身骨肉被吃抹得干干净净。她连上城这样的都市都没来过,却在看到黑白报纸上的黑白极光,就嚷嚷着想去看看。

当时霖华怎么做的来着?他在没喝酒的情况下清醒地挥了拳头。

我躲在角落,缩瑟一团,地上黏着张被踩上黑脚印的报纸,后来上初中,地理书说那是芬兰的拉普兰。

那天之后我妈就自杀了。极光,另一个国度,全都离得很远很远。

董琳这笔钱足够我在那个国家畅游一遍。

但我仍旧说。

“还是不要了吧。”

董琳很不解地看着我,难以置信又充满警惕,但在我的沉默中,注视下,她叹气,将支票收了回去。

起身前我叫住了她。

“夫人,阿季他要是……”

我摇了摇头,改口道。

“季鸣他,如果问起我,夫人您就说,说我已经离开上城了吧。”

不知道几点,白炽灯光填满整个房间。空落落的一个人,来去都干净。这间逼仄的小出租屋,我待了两年,但要带走的东西拢共也就一个行李箱的大小。

手机上蹦出条新短信。

我叹了口气,董琳还是给转了一笔钱,虽然不知道她从哪里找到的我的卡号。

数额倒是没有餐厅里的那个惊人了,不过还是给我留足了适应新生活的机会。

离开前我最后一个联系的人是房东大姐,她原来很讨厌我,总说我是这堆穷鬼里最穷的那个。

其实是因为我爱拖欠房租,每个月总要晚那么几天才能交上,她不下数次警告我:“再这样一旦有新租客你立马收拾东西离开!”

可两年过去了,新租客没见影,倒是我这个瞧不上的老租客也要走了。

我站在客厅和卧室夹着的那道门前,视线流连在这间出租屋的每一处。

两年前就破掉的木地板始终没人来修,冰箱一打开一股冲鼻的沤味,沙发与周围是格格不入的干净整洁,上面套着我上个月才买的新沙发套。

然后我的目光定在破掉的墙面上,斑驳的白漆,隐隐约约看得见土块。很难看,明明和这间出租屋的破旧程度相符,但我还是觉得很突兀,很难看。

于是我打开行李箱,掏出之前自制的相框,取出一张,又找出双面胶。

嗯,现在和谐多了。

即使现在是深夜,但墙上照片里的午后阳光依旧明媚晃眼,我搓了下胳膊,恍惚间又感受到那股黏劲。

“阿季你要看电影就好好看,不要一边看一边喂我。”

“哥又凶我。”

“你看看我的胳膊,我的腿上,都是西瓜汁,好黏的!”

“那阿季亲亲,亲亲就不黏了。”

“不是,唔!”

眼眶突然酸胀发涩,快速眨眼也缓解不了多少,我搓了把脸,于是手心也变得潮乎乎起来。

根本不行。

明明这间房子的阿季只待过半年,但却哪哪都是他的痕迹。我已经很努力地去忽视,去假装平静了,我想淡然的离开这里,就像当初的到来一样。

可根本不行。

从一开始半夜起床总不小心踩到的枕头,到后来睡着后被我下意识卷走的被子;厕所里的物品变得更容易碰掉了,牙刷,水杯,毛巾将那方狭小的地方占得满满当当;老旧的风扇噪声满天飞,阿季总吵着要开,他不喜欢热,可又不愿松开怀里汗津津的我。

我顺着门框蹲落,哭得嗓子眼发紧,吞咽连着整条喉管的疼,眼泪多得直打滑,手臂上很快潮腻一片。

人是有阈值的,到点不出就会憋坏,可偏偏心脏早已被塞得满满当当。于是我想起,于是我只得,将一切寄托在那个曾经明明自己也不完全相信,也觉荒唐,找不到支撑点的誓言中。

我最终还是食言了。

我没离开上城,但从边缘的东巷换到更边缘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我对这座城市残存一些感情,但更多的是我单纯没那个精力再去适应一座新的城市。

托阿季母亲的福,我这次住的房子不算太糟糕。一室一厅,复式,灯光明亮,白天窗帘拉开整个房间都会被日阳笼罩。我好一段时间没去找工作,新房东是个大哥,右臂被青黑的纹身占满。

一切安定吼后我开始了新的生活,说是生活有些美化了。

我又回到了重复麻木的24小时,每天困了睡,睡了睡,睡到头痛就睁着眼发呆——坐在沙发上看窗外的清晨,朝阳,黄昏,夜幕,暴雨,晴天。

这样的状态不对,在持续下去人是肯定会出问题的,我意识到了,但没有力气去改变什么。

直到那天不小心碰倒了手边的杯子。玻璃碎片在地板上炸开花,凉水洒到了我的裤脚冰得以哆嗦。

窗外照进的月光就映在那摊水和玻璃碎片上,亮晶晶的,我傻站在一旁看着,看那滩水缓缓扩大,流进沙发角。

接着突然觉得一切都好没意思。

凌晨三点的街头空无一人,初秋的夜晚不算冷,但我出门没换衣服,只穿着一件短袖还是有些不抵寒风的。

这个房子虽然离市中心远了些,但反之好处是安静,位于湖水边,晚风拂过湖面再吹到人身上冰凉凉的,很舒服。

直到斜草垛上的最后一对情侣离开,我才向江面靠近,风在耳边呼啸,笼在脸上愈发冰冷。

触到铁栏杆的瞬间我没忍住一哆嗦。

“汪!”

陡然闯进的声响,让我愣住好一会儿,少顷才顺着声音和裤脚处的拉扯低下头。

一只脏兮兮的,豆大点的黄土狗,正咬着我的裤脚,正把我往湖面的反方向带。

其实我只需要轻轻用力就能甩开它,但我只是看着,看那只小土狗抖着尾巴,牙齿整个呲出,使上全身力气的般拉扯我。

不知过了多久,小土狗都累了,咬着我的力道明显减小。

我缓缓蹲下身,动作轻柔地揉了揉它的耳朵。

“汪!”它身后那根脏兮兮的尾巴摇得极欢,把栏杆打的啪嗒作响。

我用指腹挠了挠它毛茸茸的脑壳,它就乖巧地往我我手心蹭个不停,像是许久没经受到抚摸一样,雀跃,急奋,但又惶恐,又不安。

一晚上不止是我,它也累了,最后渐渐趴下歇在了我的脚边。

我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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