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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上很冷。秋季的风夹杂着寒气迎面而来,即使躲在厚实的斗蓬里也不由瑟瑟发抖。
马车依着一株枯树,四周一片漆黑,也很静。
记得春天的时候,这里开满了迎春花,金黄的颜色星星点点,有嫩绿的枝芽从堤上垂至水面,比柳枝更柔软,美丽非凡。但现在万木凋零,除了冷,仍是冷。
僵立地等待着,很希望这片宁静能持续下去,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她看见一盏纱灯,听到一串马蹄声,未流云的白衣在夜幕中舞动飘扬,格外显眼。
罗兰的嘴角泛起一丝得意的笑,回眸看了樱桃一眼,掀帘下车。
帘垂下,樱桃在里边,外面的人瞧不见,但外面的人说的话她可以听见。
“王爷!”罗兰的声音带着妩媚,任何男人听了都会浑身酥麻。
“你找我有事吗?”未流云的声音倒是听不出情感,也许是故意抑住心中激动。
“妾身特地为王爷的新婚之喜送上贺礼。”
“贺礼?多谢了,罗兰小姐大可派人把它送来,不必如此劳烦。”
“这份礼物呀别人可送不了,非得我亲自来不可。因为我要送给王爷的是你十六年前的一个旧梦。”
末流云没有出声。樱桃忍不住把帘子拉开一条缝,看他的表情,但黑暗中灯光摇曳忽明忽暗,她看不真切。
他大概在暗自吃惊吧。十六年前的一个旧梦,知情的人都可以猜到是什么,他更应该明白。
“王爷不想要吗?不想圆你的梦吗?”罗兰缓缓走近身子贴上去,指尖画着未流云的心口,一圈又一圈,无声的引诱。
“你怎么知道的”终于,他开口了,声音低沉像一个巨大的叹息。
“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宫里都传遍了,只不过当初没有传到我的耳朵里罢了。如果那时我听说了,肯定不会丢下王爷你的。‘不离不弃’是我前世跟你的约定,对吗?”
“你觉得自己是她?”未流云微微侧身,避开她柔嫩的指。
“王爷认为我不是她?如果我不是,当初你也不会娶我了对吧?你寻她寻了十六年,最后挑中了我,答案不言而喻。”
妖娆的身子完全贴上去,密密合合,手搂住对方的脖子,不让他有一丝退后的可能。
“但我已经有桃儿了兰兰,这个你应该知道。”
他的声音依然冷淡,可一声“兰兰”却足以暴露心中柔情。性格温和的未流云对任何人都不可能狠绝,何况对方是一个他曾经爱过的女子。
“兰兰不介意!”罗兰奋力摇着头“哪怕是留在王爷身边当个侍妾也好,兰兰知道自个儿对不起王爷,当初那场大火以后没能好好照顾王爷可兰兰实在不忍心面对王爷你那张可怜的脸呀,看一看,心就好痛!”
她的眼泪说来就来,身子剧烈颤抖,让人对她所谓的“痛苦”无法产生半点怀疑。
“这些日子,兰兰在家里度日如年有如行尸走肉,外头传我跟南阁王如何如何,真是天大的冤枉!我接近他,不过是为了打听王爷你的行踪。听说你上了白鹤山,天呵,那么远的路,你的身子又不好兰兰的心真的像飞走了似的,你行到哪儿,就飞到哪儿。”
凭着纯真无辜的眼神,哀惋动人的话语,她把未流云背过去的身子一点一点诱哄着转过来。
“兰兰好嫉妒樱桃,她可以无动于衷、坦坦荡荡面对你那张脸留在你的身边,兰兰却不能,受不了呵,可如此一来反倒似兰兰成了铁石心肠的人一般,要是我当初坚强一点儿就好了,不爱你那么多就好了”
樱桃身子一怔,几乎要苦笑出声。她当初留在云的身边,能够坦然面对那张残损的脸,就是铁石心肠?天知道,她要一边强颜欢笑还要一边把眼泪往肚子里吞,并且得忍受心上人念着另一个女人罗兰小姐真是见解独到,令她叹服。
这世上,柔弱的人总能受到怜悯和保护,坚强的人就活该扔进炼狱遭受折磨吗?
“王爷”罗兰忽然身子一斜,跌跌撞撞,落入未流云怀中“我、我”
“怎么了?”如此的招数是男人都会中计,未流云也不例外。他的声音不再冷淡,眼中出现了焦急。
“兰兰的心好痛”娇媚的微泣声能跃入人的心,深深触动那最柔弱的地方“兰兰的身子也好冷。云,抱抱我,就一会儿好不好?你不要把我当成前世的兰昭仪,就把我当成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子,一个爱你的女孩子,抱抱我我好想念你的怀抱”
灯光仍是忽明忽暗的,樱桃仍然看不清未流云脸上的表情,但她想,他的心一定被打动了。
罗兰小姐的表演完美无瑕,再加上她那张酷似兰昭仪的脸和那一颗颗呼之即落的眼泪,别说未流云,就连樱桃都要被她打动了。
这出戏是她生平看过最精彩的戏,做为观众,就算不鼓掌心里也不得不服气。
“如果他抱了我,就算你输。”之前,罗兰跟她约好。
现在,她知道,自己输了
白色的袍拥着罗兰,那华美的袍绣功精致,是她今早晨亲手替他换上的。袍中的温度她记得清清楚楚,如今却要去暖和另一个女人了。
她打起帘子,跳下车。打断两人的拥抱也打断这深情的一幕——在她心碎之前。
“桃儿?!”
未流云听到身后有响动,回眸的瞬间,是这辈子从未有过的讶异。
他看到樱桃冷漠的表情,再一低头看到罗兰得意的微笑,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这不过是为了试探他,而试探的结果,让他的心轰然碎裂——他将失去樱桃!
“桃儿,我”没有理由解释,因为目睹了之前的情景,任何女子都会把解释的理由当成无耻的借口。
樱桃绝望地看着他,眼中一片闪亮着的不知是怒火还是泪水。
她过目不忘,却从不肯好好写字,下笔常常如同鬼画符。未流云强迫她跟着自己练字,在碧纱窗下,午后的芭蕉树前。
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握着她的手,圈她在怀里,一撇一捺、一点一勾,缓缓地写着,希望可以永远写下去。
“哼,在你左手背上画一片石榴叶,右手背上画一朵栀子花!”写得烦了,她会抗议,把墨水涂在他身上。他只是微微笑,并不反抗。
然后,搁下笔,她会要他陪着玩捉迷藏。女孩子的玩意儿,他一个男孩子也不怕丢脸,在宫女太监们惊愕的目光中,跟她东躲西藏,玩得不亦乐乎。
但他总能找到她,无论这古灵精怪的女孩使出怎样的花招。
“你偷看!”她终于不服气了,大吵大嚷“一定是偷看了,否则怎么可能知道?”
她对自己的藏身技巧充满自信,再次玩的时候,故意用了厚实的黑布把他的眼睛绑得密密严严,不透一丝阳光。
可惜,一如以往,他还是找着了。
“不玩了!不玩了!”她跺着脚耍赖“再也不跟你玩了!”
然而下次,她又忘了自个话继续拉他玩耍。
他没有告诉她,之所以每次都能找着她的藏身之地,是因为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特殊的香味,所以他从不会迷失目标。
除了有一次,她藏在花丛里各种芬芳混在一块,连蜜蜂都乱了方向。那次,直到夕阳西下她主动爬了出来,他才看见她。
“我赢了!”陵兰仰头大笑“喂,下辈子我也要用这个方法让你找不着!”
笑容没有继续,因为,这时未流云俯下身吻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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